20xx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xx县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虽然芝麻开花节节高,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域内受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双重监管,任何环节稍有不慎就会被纠违、被追责;社区矫正是社会治理创新重要的一域,社区矫正机制、人员配备与社会治理创新站位尚不匹配;受历史原因影响,少数司法所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淡薄,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部分事项存在一定程度的“空转”,隐患较大;根据三定方案,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职能定位于“指导、监督”的职能,但受客观现实影响,在实际工作中“跑偏”,代位履行了不少司法所的“职能”,导致弱于“指导、监督”。
结合工作实际,在20xx年,就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大社区矫正法普法力度,提升社会认知和群众工作基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村(社区)干部,印发一定数量宣传资料,通俗易懂,实现普法功能;确保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信息;借助审前社会调查及训诫、警告、提请处罚等,反向助推社区矫正对象学法、知法、守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简报编发;推动县、镇法律上墙。
二、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协调、组织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培训、学习。全县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1到2次,就社区矫正法新要求、重点实务开展业务培训,吸收其他司法机关实干精英授课。协调、组织全县村(社区)治保主任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业务培训。
三、做好审前社会调查相关工作。对具备条件的司法所,社会调查由司法所自行开展;根据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xx县“人户分离”较多的现状,协调、推动社区矫正对象在更有利于开展社区矫正的现居住地落实社区矫正;对非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做到“入户三多”,即走访入户多到湾子转一转、多到门口瞅一瞅、多和邻居谈一谈;开展社会调查做到“意见三清”以确保意见记载充分、评估更客观真实,即每个村干部说清自己的意见、每个司法所写清自己的意见、每个调查人写清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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