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讲稿范文
一、宪法是什么
宪法中,序言规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和其它法律相比,宪法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包括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比如,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利益,维护人民利益,党的利益,消灭剥削,削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根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些最根本、最基础的制度都在宪法中予以体现和确认。
二是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和基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三是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严格,从它的制定机关就可以看出,制定法律的机关地位越高,它的效力等级越高,制定和修改程序越严格。1、宪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2.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基本法律(刑法、民法、诉讼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不过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可以进行修改;一般法律(商标法,知识产权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3.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4.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今年新修订增加的)5.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6.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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