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国旗下讲话: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再过两天也就是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我们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宪法宣传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从12月1日持续到12月7日。今天的升旗仪式,我们就来说说宪法,说说法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XX年,对现行宪法的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我国还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75字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其实,我们的同学们一直都在学习宪法、接触宪法,在宪法的保护下长大。这个学期,七年级的同学来到美丽的西湖边,走进五四宪法纪念馆,亲身感受宪法的前世今生。八九年级的同学也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的学习已经掌握了不少宪法和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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