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研讨发言(1)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比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xx区政府原xx成员、xx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背弃初心、丧失党性,作为反面典型,他的案例必将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反腐利剑始终高悬,理想信念不能怠倦。
正本清源,初心不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xx对党不忠、执纪不严、“亲”“清”不分,歪曲事实、背离宗旨、甘愿被企业老板“围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这是造成腐败的根源。我作为XXX,思想上要戴上“紧箍咒”,常学党纪国法、常思贪欲之害,常修廉政之德,扪心自问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把学习作为永恒的主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学习中坚定红色政治信仰、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强化为民服务初心、牢记“两个维护”使命。通过品悟读本、自检自省、撰写心得、交流互鉴、观警示纪录片等方式,进一步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金句语录,时刻做到头脑清醒、意志坚定、为民办事、身体力行。把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转化为廉洁奉公的赤诚初心,把慎权、慎欲、慎微、慎独转化为洁己从公的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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