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会研讨发言材料
——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的交流发言
x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规定》的明确要求,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政治责任,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以严格的标准、务实的举措、过硬的作风,落实“四个责任”,做到“五个从严”,切实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一、落实政治责任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内容,是党要管党的一贯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
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定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进一步健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学习制度,用新理论指导实践。要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市委的决策、主张,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自觉行动,切实做到与市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
二、落实法治责任
《x纪律处分条例》《x监督条例》《x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要求,这既是管党治党的刚性制度,更是从严治党的党内法规。
要强化法治认同,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作为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发挥自身优势,带头执行党内法规,自觉维护法规权威,依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要树牢法治思维,既准确把握、深刻领会《规定》的责任内容、监督追责等内涵要义,又充分依据党内法规,结合常委会党组履职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张清单”,科学管理党内生活,更好地发挥党内法规的作用,切实把从严管党治党纳入法治轨道。
要运用法治方式,认真对照《规定》,进一步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制度,构建高效的执行体系,建立有力的保障体系,真正把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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