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是“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第一关”,及时、高效、经济、简便地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从本人在乡镇工会多年的实践来看,如何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谈一点个人意见:
一、抓住人才关键,培养调解队伍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如何关键在人。调解员素质的好坏决定调解工作的成败,这就要求企业工会在选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时,注重把责任心强,能说会道、热心工会工作、具有较高劳动法律法规素养的人选配到班子中,进行培养和锻炼,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要经常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向有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法官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一个优秀的调解员应具备沟通协调、法律运用、情感说教的能力。同时要具备三心,即“热心、耐心、细心”。一是要有细心。要了解调解对象工作、生活、家庭情况。了解事情的起因和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要有针对性捕捉事情的主要原因,抓住主要矛盾,拿出针对性的措施,做细心工作,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二是要有耐心。在协调处理矛盾和纠纷时,面对当事人的激动和不安甚至冲动的情绪,调解工作人员一定要有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心声,有时候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需要冷处理,切不可只是为了从快从速、欲速而不达,这就要求以耐心的劝解、反复地宣传法律法规以及事情发挥直接导致的后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循序渐进直至做通思想工作。三是要有热心。对每位来访者,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让座、一杯热茶暖心。诚心诚意地为他们办事,对反映的问题,本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耐心解释,取得当事人的理解。
二、夯实学法基础,增强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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