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5月15日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发〔2018〕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20XX年任务分工方案和行动清单》的通知(宁办发〔2018〕17号)精神,确保相关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三个一以贯之”和“五个过硬”,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坚持把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忠实践行“两个绝对”的实践载体,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幸福西宁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措施
(一)就业创业方面
1.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一是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新疆采棉、海西摘杞”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为契机,主动与园区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对接,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并筛选出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岗位信息,通过乡镇(社区)等基层服务平台进行发布,促进农村劳动力和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二是以加大劳务经纪人培训力度、落实劳务经纪人补贴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劳务经纪人作用,提高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组织化、规范化程度。同时,培育一批保洁、家政、旅游休闲等转移就业强的劳务品牌,利用劳务品牌市场优势,推动特色产品销售,扶持鼓励发展家庭手工业,创造更多居家灵活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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