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政法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根据《XX市政法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我局积极行动、迅速部署,落实责任,加大力度,切实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的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现将县司法局政法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明确职责。
一是牢固树立抓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及时成立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机关办公室抓具体工作,将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二是把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科学部署、统筹推进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定期听取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切实做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考评制度和激励机制,通过落实责任,找准切入点,以创建规范化党支部为载体,抓好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抓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实现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统一思想,健全宣传舆论与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
一是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制度,结合司法行政局工作和党员队伍实际,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要求,对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完善,使其更符合工作实际,对工作更具有指导性,更具有规范性。二是推行“一岗双责”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担负党建工作和行政业务工作的双重任务,保证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有人抓有人管。积极引导党组织工作服从服务于业务工作,把本单位行政工作的目标作为党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本单位行政工作的难点作为党支部工作的出重点。三是党组成员带头遵守“三会一课”制度,及时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都能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组织活动,过组织生活。
(三)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理论武装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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