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 王凤玲
2014年6月9日
同志们:
今天,三部委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做出工作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刚才,云南、河北、江西、甘肃四省的五位同志,分别介绍了工作进展情况和做法经验;稍后,刘利民副部长、余蔚平部长助理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结合发展改革委工作职能,对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两点工作要求。
一、要增强紧迫感,制定好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部委《关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抓紧推进工作落实。
首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三部委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教育、财政部门一道,共同做好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一方面要守住底线,把握基本办学标准,本着“填平补齐”的原则,缺什么,补什么,做好学校“硬件”条件的达标工作,防止人为打造“重点校”、“示范校”,以学校标准化建设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另一方面,要重视“软件”与“硬件”同步改善,创造有利于教师安心从教的条件,改善和提高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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