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职能、立新规、见成效
--在20XX年全市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自20XX年机构改革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县以应急管理新举措为抓手,全力推进应急管理机构组建与管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抓改革,破立并举,搭建应急管理新构架
(一)推改革。20XX年3月,灵川县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根据《灵川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应急管理局设置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股、应急救援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核定行政编制10名,工勤编1名。为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我县批准保留灵川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核定参公事业编制6名;批准成立灵川县应急救援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批准成立灵川县地震监测中心,核定编制5名;目前在编在岗31人,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现机构设置科学规范。
(二)立新规。20XX年3月组建应急管理局以来,在原安监局管理框架基础上,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制定了《灵川县应急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灵川县应急物资装备采购管理办法》、《灵川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值守制度》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高效运转。
(三)强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部门的保障工作,优先保障应急管理局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办公场所、工作经费,新配办公用房33间,新划转的8项职能相应工作经费已划拨到位,应急保障坚强有力。
二、转职能,防控结合,应急管理出实招
(一)聚焦风险防控,把稳安全生产基本盘
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县全面启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重点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机构改革以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0家,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180份;查处隐患202项,应完成整改202项,已完成整改202项,查处事故4起;事故处罚和监管处罚合计77.86万元,确保了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强化防范应对,狠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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