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落实机关文明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优美、和谐的工作环境,树立机关文明形象,努力开创机关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在机关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文明科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工会副主席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工会委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科室”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创建范围
机关所属职能部门各科室(可以是组织意义上的科级机构,也可以是由办公室划分形成的若干科室)。
三、“文明科室”标准
(一)环境优美
1、科室内卫生保持良好,办公室地面、门窗和办公用品等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室内环境优美。墙壁布置合理优雅,无乱画、乱贴、乱挂、乱放现象。
(二)素质优良
1、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学习及各项集体公益活动,科室人员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2、模范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处处展现文明的科室风貌。
3、工作作风过硬,科室内人员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文明向上。
4、遵纪守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影响机关整体形象的人和事,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刑事犯罪案件发生。
5、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三)服务优质
1、科室办事流程清晰公开,能够较好执行“首问负责制”、“亮牌上岗制”和“工作无缺位”等文明办公制度,职责明确,纪律严明,工作秩序井然有序。
2、能够做到担子主动挑,工作争着干;工作不推诿,责任敢承担;困难不回避,矛盾能化解;大局观念强,工作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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