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专职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充分调动网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街道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就做好街道网格员管理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专职网格员。
二、考核方式
采取每月网格管理服务中心与各社区联合考核,考核成绩与工资收入直接挂钩,当月兑现,年终总评的百分制考核方式。
三、管理制度
(一)持证上岗制度
1、专职网格员在工作时间必须佩带全区统一制发的“网格员上岗证”;
2、入户走访、统计调查时,必须佩带上岗证;
3、调解矛盾纠纷、宣传政策法规时,必须佩带上岗证;
4、开展集体活动、展示形象时,必须佩带上岗证。
5、其他要求佩带上岗证时机。
(二)工作例会制度
1、专职网格员每周一参加街道工作例会,全面及时了解街道整体工作的部署安排;
2、每周街道例会结束后,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召开全体专职网格员会议,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并布置本周工作重点;
3、每月召开全体专职网格员考核通报会,会上就当月网格员的考核得分情况予以通报;
4、每半年、年终分别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半年、全年工作情况,并制定下半年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5、如有特殊情况,将视情随时召开会议。
(三)学习培训制度
1、网格员应自觉坚持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拓展视野,并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善于总结和思考;
2、每月考核通报会后,将组织网格员交流讨论,以会代训,共同提高;
3、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授课,请街道各部门、人民调解员等人员讲授工作要点及经验做法;
4、视情组织到其他单位学习观摩。
(四)辞职辞退制度
1、网格员在合同期限内自愿辞职的,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网格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管理服务中心将在3日内做出答复;
2、网格员在合同期限内,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治安处罚以上处罚的,予以辞退;
3、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
4、连续3个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予以辞退。
四、考核细则
(一)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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