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教育局关于调整学校综治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各股室(站):
为着实加强对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分工的通知》(x教字〔20xx〕x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结合局领导与股室站包联学校(幼儿园)分工调整实际,现将全县学校综治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局安全包联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综治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股,熊道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校安全督办小组成员
按照局领导班子分工及股室站包联乡镇、学校情况,全县成立五个安全督办小组,履行辖区学校安全工作包联职责,其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组长:xx
成员: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与发展规划股、基础与职业教育股、教研室、继续教育中心负责人
责任督办单位:城关(财务与发展规划股负责)、涧池(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县一中(教研室负责)、县职业技术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实验小学(党委办公室负责)、xx民生职业技术学校(基础与职业教育股负责)
第二组:组长:xx
成员:人事与教师管理股、财务与发展规划股、监察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
责任督办单位:xx
第三组:组长:xx
成员:基础与职业教育股、安全股、教研室负责人
责任单位:xx
第四组:组长:xx
成员:督导室、学前教育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
责任督办单位:xx
第五组:组长:xx
成员:电教站、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责任单位:xx
三、局班子及股室站安全工作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和所包联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并重点落实以下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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