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常态化机制研究
落实好“两个责任”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责任制的实施效果,而实现“两个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则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健全“两个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实现压力传导的常态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由于各方因素的制约,“两个责任”压力传导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两个责任”的落实形成了阻碍,对此亟待从深层次研究解决。
一、“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表现来看,“两个责任”压力在传导中呈现出“冷热不均”的状态,主要体现为:“上热下冷”、“中热侧冷”、“时热时冷”。
(一)从纵向维度上看,压力传导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在当前高压态势下,省、市、县等各级党委、纪委都高度重视“两个责任”,但是仍然存在有的基层党委对落实主体责任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定位不准确、责任不清楚。基层党组织满足于层层转达上级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照搬照套、生搬硬套、甚至“越搬越少”。有的习惯于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简单地交给纪检机构去做,认为是纪检机构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仅限于开会部署、听取汇报,具体工作仍多由纪检机构负责,甚至只要是纪检机构协调的工作到最后都会变成牵头或主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导致压力传达不力,就形成一种“上面九级风浪,下面波澜不惊”的状态。
(二)从横向维度上看,压力传导存在“中热侧冷”现象。在各单位部门内部,压力的传导呈现出不均衡的状态,主要领导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重视,班子成员比中层干部重视,中层干部比一般干部重视,办公室、人事等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比具体业务部门重视,机关科室比下属二级单位重视。有的班子成员因为上级党委、纪委强调“第一责任人”责任多,就把主体责任笼统理解为党委的集体责任或者是一把手的责任。有的基层单位负责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委、纪委的事情,认为腐败问题离自身很远,只要自己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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