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级党员干部开展家访监督工作方案
为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我委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根据《xx市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家访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x办字〔20xx〕x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对科级党员干部开展家访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举措。既体现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了解科级党员干部的家庭成员情况、思想状况、身体状况、生活状况,搭建组织与科级党员干部家庭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促进沟通和了解;更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科级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科级党员干部家属当好“贤内助”“廉内助”,发挥家庭监督、社区监督的作用,排查廉洁隐患,促进科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二、家访主体
家访监督主要由负有主体责任的委党委和负有同级监督责任的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委纪检组开展。委县(处)级领导干部与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委纪检组副组长共同对分管的处室及委属单位科级党员干部开展家访监督。
三、家访对象
家访监督的对象为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科级党员干部。对以下四类科级党员干部重点开展:
1.新交流、提拔、重用的(统称新任科级党员干部);
2.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
3.有轻微违纪或有苗头性反映的;
4.分管领域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
四、家访的方式和内容
家访监督采取与受访的科级党员干部及家属开展进家入户“拉家常”式座谈进行,突出宣讲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听取情况反映,实地察看了解,帮助解决问题。重点完成三项任务:
1.“两个责任”上门。家访领导按照履行“两个责任”要求,向科级党员干部及其家属上门宣传政策规定,强调纪律规矩,要求常吹廉洁风,当好廉内助,守住纪律线,把好幸福门。
2.“两项情况”报告。受访的科级党员干部向家访领导如实报告家庭成员情况、思想状况、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情况和接受社区监督的情况。
3.“两份承诺”表态。受访的科级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分别签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和《党员干部家属守廉助廉承诺书》,向组织表达廉洁从政、守廉助廉的决心和态度。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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