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员活动室和党建活动园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市委直属党委机关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x发〔20xx〕x号)的精神,结合开展xx主题教育,加强机关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市级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现结合市级机关实际,就抓好机关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和办好机关党建活动园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党员活动室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机关党建活动园地经常化、常态化建设为目标,按照“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和“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要求,把党员活动室真正建成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议事参政的场所,把党建园地办成反映单位机关党建动态、宣传机关文化的窗口,不断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二、建设范围
市级机关有条件的党组织要建设一个标准化党员活动室;每个市级机关党组织都要建立一个党建活动园地。原则上市级机关各党组织全覆盖,在市委、市政府大楼同一个楼层的两个单位可资源共享,合用一个党员活动室,各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有条件的也可同步建立。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活动室一般按“七有”标准建设:
一是有15平方米以上的党员活动固定场所(包括会议桌椅);
二是有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和相关制度及机关党组织架构图等;
三是有必备的党员电教设备,如投影仪、多媒体播放设备、高清网络摄像头和电脑等;
四是有一定数量的学习资料,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全集、毛泽东选集、邓小平理论全集、江泽民文选、科学发展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人民日报、新华日报、xx日报以及《中直党建》、《紫光阁》、《工作与学习》等报刊;
五是有相关台帐资料,主要包括: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党员花名册、党组织会议记录簿、有关文件资料、基层组织建设经验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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