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刚性执行和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着力建设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的“四强”党组织。
(二)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着力建设团结、务实、廉洁、高效、坚强有力的党组织班子。
(三)坚持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决完成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各项任务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党委直属党组织及淮南矿业集团党委所属二级党组织。按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各基层党组织由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设置
实行负面清单制考核,重点考核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文化建设、组织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群团、信访、稳定、保密、综治工作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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