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的要求,提升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法治水平和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平安机关,我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为期“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活动(以下简称“三零”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一进位两提升”总体目标,发挥单位主体作用,以“三零”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的能力,开启市场监管新篇章,为广大人民群众打造一个安全幸福和谐美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机关“三零”达标数逐年上升,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信访问题、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和行业治理风险,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结果导向。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提升治理效能。
(四)坚持责任导向。各基层站所队要切实扛起责任、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创建平安“微细胞”。
三、创建目标
通过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处置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20XX年全系统“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达到总数的85%以上;2021年达到90%以上;2022年达到95%以上。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我局党组决定成立由局
党组书记、局长李仲虎同志为组长的“三零”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各股、室、站、所、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五、创建阶段
“三零”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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