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实施方案(县级)
县直各大系统党委,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党组、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xx街道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县直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驻嘉有关单位党组织,分别联系1个社区党组织,在职党员应当到本部门单位所联系的城市社区党组织报到。报到一般采取单位组织、集体报到的方式。鼓励民营企业在职党员、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和流入我县的外地党员,以及其他未参加驻村联户工作的党员,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二、组织实施
(一)搞好双向对接。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主动与xx街道党工委、联系社区进行对接,提供党员基本信息、优势特长和服务意向,制作并悬挂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信息公示牌。社区党组织对到本社区集体报到或者个人报到的党员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信息台帐,综合考虑报到党员优势特长、服务意愿等情况,将其编入社区网格或者社区志愿服务团队中。
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应当及时组织新入职、新发展的党员到社区报到;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到社区报到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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