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乡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三清一拆”集中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彻底扭转部分村庄“脏乱差”局面,进一步改善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在全乡开展一次“三清一拆”(清理垃圾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拆除违章建筑)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清一拆”行动,全乡所有村庄积存垃圾得到清理,残垣断壁和违章建筑得到清除,柴草及杂物等堆放整齐,道路干净交通顺畅,庭院干净,村容整洁,村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各村基础条件、人口规模、区位特点等方面差异,因地制宜推进“三清一拆”行动,总结经验,探索路径,由点到面,全域展开。
坚持群众主体。通过宣传教育、政策激励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农民自主开展、主动配合“三清一拆”行动。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开展工作,严格工作界限和程序,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注重文化传承。保留体现村庄自然禀赋、文化特色、民风民俗、乡愁乡恋的文化符号和建筑符号,对有保留价值的古建筑、古庙宇、古祠堂、古树名木等进行挂牌保护和妥善利用。
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人员、设备、制度、经费等保障措施,推行PPP模式为主的市场化模式,逐步实现村庄环境卫生的有效管理,确保整治效果能够长久保持。
二、重点任务及要求
一是清垃圾杂物。对村庄内外、环村河道、道路两侧(含村与村之间道路)、景区周边、城镇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长期以来积存的垃圾,以及村内乱放乱倒的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彻底消灭农村环境卫生盲区和死角死面。对农户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进行整治,科学安排农具、柴草及杂物的堆放地点,做到既整齐美观,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二是清残垣断壁和路障。对长期废弃不用、濒临倒塌、有碍观瞻的老旧房屋院落及村外厂房、畜禽棚舍等进行清理和拆除,用于栽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对可利用的要进行维护修缮,开发利用。对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进行清除,整修街道路面,确保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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