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对市、区、乡镇人大代表的监督机制,促进和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五、六条的规定,决定从今年起,在本届市、区、乡镇人大代表中开展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活动。现作如下方案:
一、述职的对象
xx市第x届人大代表,xx区第x届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代表。
二、述职的内容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区委决议、决定情况;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
3、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审议表决各项决议、决定及参与各项选举活动情况;
4、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检查、调查、视察、学习培训等活动情况,参加代表团、代表小组活动及其他各项活动情况;
5、参加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走访群众、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和要求,提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6、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推动和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为社会做贡献情况;
7、本职工作开展情况;
8、廉洁自律,树立代表良好形象情况;
9、在履行代表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履职体会;
10、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打算。
人大代表述职的内容,既要认真总结成绩,又要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要提出今后的改进意见,通过述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三、述职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时间安排
从2014年10月20日至12月30日。
(二)述职方法
主要以会议述职为主,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采取向选区选民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选民代表的数量应根据选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掌握在50-100人之内。选民代表应是选区内的村(社区)干部、党员代表、村(社区)民代表。
(三)述职对象
市人大代表x名,即:xx、xx。区人大代表xx名,其中:xx各1名。乡(镇)人大代表x名,x个乡(镇)各x名。
(四)述职步骤
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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