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县委信息例行公开制度
为提高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例行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社会经济发展方面:(1)涉及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规划的决定;(2)涉及重要政策措施、规定的决定;(3)涉及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决策;(4)涉及惠民政策落实,为民办实事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事项的决策;(5)财政预决算计划和调整的决策;(6)大额资金(债务)使用(处置)的决策。
(二)组织工作和干部人事方面:(1)涉及组织机构改革,编制设置、调整的重大决策;(2)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情况及联系点工作情况;(3)县委管理干部及公务员奖惩情况;(4)党员教育、发展、管理情况;(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6)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7)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8)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完成和考核情况。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1)单位或部门年度财政审计情况;(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情况;(3)开展专项治理和查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4)县委管理干部违纪案件查处情况;(5)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情况;(6)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7)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8)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