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师范学院委员会网络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校园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管理,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依据教育部国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x思政﹝20xx﹞x号)及互联网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网络舆情,是指社会公众在网络公共空间对我校的某种现象、事件、问题所反映出来的多种情绪、意见、看法的交汇与综合,也包括我校师生通过网络平台就公共事务、社会热点、校园热点等所表达的观点、态度的总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我校的网络舆情监控、研判评估、应对处置等一切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学校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宣传思想工作和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对重大舆情应对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决策。
第五条 学校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宣传部、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网络舆情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实施,探索建立有效引导和控制网络舆情的工作机制;负责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评员队伍建设等。
第六条 学校建立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各二级单位、各学团组织均应设立1至2名网络舆情信息员,承担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监测网络舆情,采集重要信息,并及时将舆情信息通报本单位负责人;做好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及处置的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跟踪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等。
第七条 学校建立网评员队伍,按照不低于正式在校在编在岗人员10%的比例设立网评员。其主要职责是:密切监控网络舆情动向,及时回复相关问题,通过网络发表正确观点和主张,特别是针对热点问题进行正面评论,推动正面声音,引导中间声音,化解负面声音,营造健康向上、丰富生动的主流舆论,在网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网上舆论生态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正能量、高唱主旋律。
第三章 研判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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