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评选表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市委员会、省直属基层组织,xx市工作委员会: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省各级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动员广大社员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建言献策、宣传报道、捐款捐物、科研攻关,特别是医卫界社员不惧艰险、冲锋在前,踊跃投身战“疫”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民主科学精神,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近日,在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形势出现积极向好变化,防控措施正在取得明显成效。为弘扬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担当作为的浩然正气,传承不忘合作初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民主科学精神,省委会决定,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设置
本表彰共设“xx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xx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2个先进奖项,其中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100名。先进集体表彰对象为各市级组织下属基层委员会、支社委员会(小组),省直属基层组织。
二、评选条件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
1.发动社员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和参与疫情防控,成绩突出。
2.积极履职尽责,组织开展防控建言献策、新闻报道、科普宣传、捐款捐物等工作,成效显著。
3.密切关注社员思想动态,关心社员生活,积极开展帮扶和引导,社组织凝聚力得到增强。
4.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1.奋战在重症病房、方舱医院、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疾控中心病原检测等高危岗位,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3.发扬仁爱精神,为疫情防控奉献爱心,贡献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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