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县乡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县乡两级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多年来,县乡人大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及时妥善解决。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以下简称“两个机关”),这一新论断和新要求,对加强新时期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县乡人大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两个机关”建设的理论意义毋容置疑,但在实践中如何落地生根,近年来石泉县人大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两个机关”建设核心要义 “两个机关”建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实践要求,是强化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初心,更是党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制度安排。加强“两个机关”建设,对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人大机关作用,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三宜”石泉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县乡党委、人大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着力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两个机关”工作中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年初,县委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县乡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相互呼应,形成有机整体,为县乡人大“两个机关”建设作出了制度安排。 二、要依法履职担当,体现“两个机关”建设本质要求 县乡人大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目标,深化改革,创新方式,健全制度,提高工作水平,依法履行监督权。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监督权方面的探索创新,通过建立综合监督信息平台,运用全文约4148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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