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机关单位返岗上班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范文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真正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遵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我市各级机关单位将于2月x日(星期x)起上班。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机关单位返岗上班工作人员管理,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工作运转和疫情防控两不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返岗上班人员范围。2月x日前,全市除疫情防控主要责任单位必备精干人员外,原则上不要求统一集中办公;其他机关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带班领导和轮班人员在岗履行职责。1个月内未到过湖北疫区或未与确诊、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的,未返岗上班且身体健康的中共党员及工作人员,向所在社区以短信或电话方式报到,协助社区做好防控工作;对与确诊、疑似病例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含聚会、就餐、乘坐交通工具等),须续留所在地进行规范医学观察,2月xx日前不要返回工作岗位;对仍滞留湖北尚未返xx的,2月xx日前不要返xx(期满后是否返xx,以市防控应急指挥部正式通知为准);对曾到过湖北疫区现已返xx的,自行居家隔离,隔离期间每日早晚各测1次体温,并向本单位和所居住社区报告,如有发热等症状,须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若14天后无发热等症状,可根据工作需要待通知返岗。
二、创新办公方式方法。倡导远程居家办公,运用O系统、“学习强国”等平台办文办会,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能在政务网上办理的一律在政务网上办理,减少纸质公文传递,但务必确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充分发挥“xx”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等服务对象通过电脑和手机PP办事,减少人员向机关单位和实体大厅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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