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法典制定的重要意义做了精辟、全面、深刻的阐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我国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是“基础性法律”,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在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典是一部基础性的法律。第二,在民事领域的立法中,民法典处于基础性、统帅性的地位。第三,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第四,民法典是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基本遵循。
(一)民法典的基础性功能优势
第一,找法方便。在民法典施行之后,法官处理民商事纠纷,主要应从民法典寻找裁判依据。评价某个法律工作者处理民事案件能力的标准,很大程度上就要看其对于民法典的理解和运用的能力。民法典的问世能够极大提升法官的司法裁判能力,也将极大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的能力。第二,修法透明。今后法典任何修改都将在法典里非常清晰、明确、公开地展示出来,极大方便执法和司法。第三,规则统一。导致同案不同判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裁判依据不同。在不同时期制定的单行法,立法者强调的重点、观察的角度是不一样的。民法典的颁布将统一所有民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则。
(二)我国民法典的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将民法典的特色概括为三个: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中国特色强调民法典要立足于中国实际,要回答中国之问;实践特色是要从中国的实践出发,解决当代中国的实践问题;时代特色是要回应21世纪我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第一,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这三个特色,强调民法典就是要追求这三个特色。第二,按照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程序编纂民法典,保障了这三个特色的实现。第三,民法典共1260条,分为7编,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是围绕着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的中心构建起来的严谨的逻辑体系。民法典体系上有三大重要创新,表现在人格权独立成编、侵权责任独立成编、合同编通则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这些重大创新,也体现了这三个特色。
我国民法典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的具体体现
(一)民法典充分反映了维护基本经济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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