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建立企业与劳务双方协调、稳定的劳务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安装,但不包括防排烟系统及室外管网,并结合现行规范及现场实际条件,达到消防部门验收标准)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第二条、工程要求
消防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图纸设计、结合现行消防规范和国家标准,进行施工安装。
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与消防规范有差异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按甲方指示施工。
甲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手机号: )、负责工地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乙方应服从管理和指挥。
乙方在做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下一道工序。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有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工程进度和质量
工 期:开工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并结合总包方总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绝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质量标准:按消防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格
第四条、工程劳务费价款
劳务费计价:
合同暂定价为:大写: (小写: 元)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备注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点
60
(从出建筑墙外1.5米内全部系统,按主机显示的点位数量为准)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个
70
不包括循环管网及室外管网
3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点
70
包括布线
5
消火栓
个
350
不包括循环管网及室外管网
6
DN100循环管网(天网、地网)钢卡连接
米
25
地网部分不包括挖土及回填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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