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调研报告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根据中国国情和顺应时代潮流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事关我国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大问题,也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问题。我们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用科学发展观破解“三农”难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
一、坚持全面发展,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社会援助体系覆盖面小、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相对滞后,使“三农”问题由单纯的经济问题演变成经济和社会问题。因此,破解“三农”难题必须摒弃传统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坚持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将重点放在促进农村社会发展上,努力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由政府承担农村“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和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使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由依靠农民自身向以政府为主的政策目标过渡,让农民能够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1、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长期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主要靠农民自身解决。如果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履行其提供农村公共物品的服务职能,把农民从自我供给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就会大大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将更多资源用于提高收入的投资上来,由此产生收入效应、消费效应和就业效应,极大地化解“三农”问题。因此,必须根据公共产品供应的特点,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和范围:受益范围遍及全国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提供;受益范围主要是地方的公共产品,由相应层次的地方政府提供;具有外溢性的地方性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各个受益的地方政府共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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