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调研报告
榆林市政协
20XX年07月13日
按照省政协工作安排,4月20日至23日,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榆林市委主委苏世强带领部分市政协委员、市九三学社社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部分县区就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落实情况
自古以来,榆林宗教传播历史悠久,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教俱全。据统计,目前全市性宗教团体共有5个,分别是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全县性宗教团体共有20个。全市现有宗教活动场所323处,宗教教职人员335人,信教群众约19.44万人。我市宗教工作具有如下特点:
(一)强化顶层设计。2016年,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起草制定并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榆发(2017)6号),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具体办法是依托镇(乡街道)民政站,确立宗教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指导村(社区)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6号文件为全市贯彻落实“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落实经费保障。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将宗教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政策要求,进一步调动基层宗教工作联络员工作积极性,自20XX年开始,将村级统战宗教联络员工作补助由原来每人每月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0元。北六县联络员工作补助经费由县本级财政负担,南六县由实际财政负担,各县市区委统战部统一管理联络员补助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解决了“不愿管”的问题。
(三)优化联络员队伍。根据宗教工作形势和发展变化,为推动宗教工作落实落细,20XX年9月,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社区)级统战宗教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榆统组发(2019)7号),进一步要求各村(社区)要选配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作为村(社区)级统战宗教工作联络员。各县市区共选配4175名村级统战宗教联络员,担负属地宗教事务监管职责。《意见》同时明确了联络员的6条主要职责,解决了“管什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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