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协“协商在基层”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市政协“协商在基层”工作动员部署会,前段时间,按照省政协的要求,相关县(市、区)开展了一些工作。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交流工作,积极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通过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如何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是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重要方面,是政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按照省政协今年的要求,在总结经验和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市政协研究制定了《政协市委员会关于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更好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实施意见》和《市“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工作规程(试行)》,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意见,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刚才,麒麟区政协、马龙区政协、富源县政协、陆良县政协结合前期试点工作,给我们交流了有效做法、扩宽了工作思路、受到了很大启发,大家从实践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使我深受教育,这些都值得大家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积极探索,共同推进工作。下面,为进一步开展好“协商在基层”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协商在基层”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都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追求的求同存异、体谅包容与基层协商通过平等理性的对话、沟通以取得共识的价值取向高度契合。“协商在基层”工作,对于发挥基层政协的制度优势,把其转化为基层治理中的效能,真正把政协协商民主事业推向新的高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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