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的全部议题已进行完毕。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决算、审计、村卫生室建设3个专项工作报告和4个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常委会任命的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履职测评。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围绕议题认真审议,踊跃建言。市政府副市长陆邦柱同志也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结合会议审议情况,讲四点意见:
一、实施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科学化水平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会议审议了全市20XX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市级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20XX年,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依法安排预算,强化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合理调度资金,保障重点支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算;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扎实细致,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审计作用发挥较好。同时,也指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年初预算不够精准,收支预算调整较大;部分预算收入入库不及时,专项资金结余较多;决算报告不够完整,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加大,屡审屡犯问题查纠不力。对于这些问题,市政府要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整改。这里,我强调四点:
一要提高财政预算的准确性。政府财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算清收支“两本账”。年初预算要打足财力,力求全面、精细、科学。执行中要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预算,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
二要用好积极财政政策。要牢牢把住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保持全市经济发展良好态势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调整经济结构、服务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问题,用好用足财政“杠杆”作用,努力发挥财政职能,使预算安排和政策措施更好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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