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局度股级干部岗位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一、招商引资(60分)
(一)年内完成招商引资额100万元以上得满分,50万元以上按比例折算分值,50万元以下不得分。
(二)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有下列成果之一且无一票否决情形的,直接进入房管局先进行列,并作为上报市先进个人的候选人,如果因市里分给房管局的先进个人名额限制能评为市先进个人的,由房管局比照市先进个人的有关待遇给予同等奖励,不受名额限制。
1、被市里确定为“大项目”引荐人无条件上报为市先进个人,列“闪光项目”引荐人之后。
2、被市里列入考核的项目且当年考核数量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引荐人列“大项目”引荐人之后上报为市先进个人。
3、争取无偿资金用于公共事业或企业科研技改的,超过100万元按大项目对待。
4、完成年度科室招商任务的科室负责人,依次上报为市先进个人。
5、以上4种情况的具体责任人所在科室直接评为先进科室,不受名额限制。
二、业务工作(20分)
1.每年按照机关岗位目标考核意见对各股级干部的岗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完成任务目标得满分,完不成任务按有关项目酌情扣分。有收入的科室每超额完成计划的10%,科室加5分;无收入任务的科室,每超额完成计划指标的1%,科室加5分。
2.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岗位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所辖科室的业务工作考核结果,即为科室负责人的考核成绩。
三、软环境建设(10分)
1.对推委扯皮、办事效率底下,影响项目进展或影响工作进度的,每有一次扣相关科室和负责人1分;在市里造成重大影响的,按市考核所扣分数的2倍予以扣分。
2.被市考核办、行政服务局每通报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和所在科室负责人按市考核办所扣分数的2倍予以扣分。
3.因工作态度恶劣或工作效率低下被客户投诉,经查实的,每有一次扣罚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4分;被投诉两次以上的,取消当事人和所在科室负责人评先选优的资格。
软环境建设考核具体参考局制定的《软环境建设考核办法》。
四、服从服务全局中心工作、临时性重大事项及与其它科室工作协调配合情况(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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