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驻村指导工作职责
为切实转变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坚定扎根农村、服务群众的信心,区委组织部要求驻村指导工作的机关干部认真履行好“党务村务监督员、富民强村指导员、农村纠纷调解员、为民办事服务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的五大员职责,充分发挥好驻村指导员的驻村作用,致力把农村热点和难点问题解决在基层,从而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和全面小康建设。根据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区关于选派机关干部开展驻村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特制订以下十八条驻村指导员工作职责:
一、党务村务监督员
1、指导督促村及时召开好村“两委会”、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并列席会议作好指导工作,督促做好会议记录和各类原始资料保管。
2、指导督促村严格执行好各项党内制度,帮助做好村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的落实工作。
3、指导督促村严格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帮助做好集体资产管理、经济承包合同签订、村级财务以及印章管理等工作。
4、指导督促村严格执行好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四议一审”制度,帮助做好村务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有关工作。
5、指导督促村严格执行好各项监督制度,帮助做好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干部任期承诺、述职评议、任期审计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富民强村指导员
6、帮助村“两委会”理清村级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思路,并做好具体实施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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