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使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特制定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1、县委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2、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3、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4、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1、在县委、党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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