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努力发扬扩大民主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近年来,区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抓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这个重点,围绕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积极试行公开选拔制度。区委制定的《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推行公开选拔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去年,全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激发了广大干部的竞争意识。
第二,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制定了《西林区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区直机关和街镇中层干部中普遍实行竞争上岗。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区直和街镇机构改革中,共有1037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有669名干部被分流精简。
区委制定了《关于对区管领导干部职务实行动态管理的试行意见》。对考核不合格,多数群众不信任,确属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对于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达到三分之一的,改任非领导职务,经考核确属不称职的,免去现任职务。在街镇和区直机关改革中,因学历、年龄、考核结果等各种原因,改任非领导职务或离岗退养的151人,因不胜任现职被降职或免职的5人。
第三,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制定了《区管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提拔担任区管党政领导干部,一律实行任前公示,同时对公示的内容、方法、程序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公示后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时间为一年。近年来,对提拔的30名处级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了公示和试用,其中有3名干部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了试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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