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监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把建立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地拓展监督范围、强化监督手段、增强监督效能,致力打造一支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的组工干部队伍。 一、坚持部务公开,增强社会监督针对性。提高工作透明度,建设开放性组工系统,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我们通过设立部务公开栏、建立党建网站、印发服务指南、召开情况通报会、扩大新闻宣传等方式,实行组织工作“四个公开”。一是政策公开。凡是涉及组织工作的重要法规、条例、文件,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等及时宣传贯彻到党员干部群众中,让干部群众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对照检查。二是部情公开。公开部内机构设置、领导组成、人员分工、岗位职责、办事流程、联系方式,便于党员干部办事,便于到人到事实施监督。三是制度公开。在开展“树组工干部形象”、争做“六个组工”等活动中,组织部门形成了组工干部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组工干部行为规范》、《考察干部八个不准》、《组工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等,不仅在部内进行认真学习,而且广泛地进行社会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中充分明确合格组工干部的各项要求。四是重大活动公开。在开展工作时,对于群众关心的敏感问题,一律公开,力求去掉组织工作的神秘面纱。不论是干部选拔、班子配备、人才培养,还是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除涉及保密事项外都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建立监督网络,增强社会监督广泛性。为了使社会监督具有广泛性、实现经常化,我们建立了一支相对固定、相对专业的监督员队伍。首先,明确条件,严格挑选。每年,县委组织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和县直机关从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和普通群众中,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意识强、个人威望高的同志,作为部风监督员,从各级领导干部和各个行业网中推荐有影响的同志,作为干部工作监督员。县委组织部经过认真筛选,下发聘书,予以确认。其次,赋予权利,明确职责。《县委组织部义务监督员制度》明确规定,义务监督员对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的有关事项具有知情权、评价权、言论豁免权,义务监督员要经常关注组织工作,定期保持联系,定期参加例会,定期报告情况全文约2043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