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工作会议,学习有关文件、落实工作措施,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自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申并提出“七项要求”以来,作为市属国有企业分布最集中的国资系统高度重视,在市政府、市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了有效的工作。借这个机会,我代表市国资委党委,向大家汇报一下前阶段的工作成果,并就国资系统如何贯彻今天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七项要求”讲几条具体意见,过一会儿,市纪委殷乐人副书记和市政府孟建新副市长还要作重要指示。
一、肯定成绩,认识问题,为更好地落实“七项要求”提供宝贵经验
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后,中纪委紧接着出台《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对国企领导人员在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特定关系人经营行为、资产整合、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企业上市、薪酬领取等方面的一系列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和禁止。国务院国资委同时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抓好七项要求的贯彻落实进行详细部署。根据这一系列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领导的指示精神,6月份以来,市国资委把抓好“七项要求”的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研究、积极部署,并根据国资系统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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