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发〔1997〕4号
为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和任务,增强搞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重要的发展时期。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加快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必须切实搞好国有企业,这是事关全局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几十年来,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我国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新的重大贡献。搞好国有企业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级党委和领导同志必须实事求是地分析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新形势、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战略上全局上深刻认识搞好国有企业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千方百计把国有企业搞好。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也要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依靠和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国有企业面向市场,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都迫切需要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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