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十三五”时期,我省聚焦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省定经济薄弱村、6个重点片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以及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组织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合力攻坚下,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成效。工程实施4年来,纳入建档立卡的省定60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2542114人(2016年初确277万人,经过4年动态调整后为254万人),已实现脱贫254万人,脱贫率达到99.99%以上,其中20XX年脱贫约55.15万人,目前还剩6户、17人未脱贫;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18万元标准,其中20XX年达标97个。“6+2”重点片区和革命老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有望全部“摘帽”。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抓了“六个着力”。
一、着力强化精准识别精准帮扶
扎实开展建档立卡人口动态调整和已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严格执行“两公告四公示两比对”(申报公告、脱贫公告、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确认公示、异议复核公示,数据比对和入户核对)程序,推动各地查漏补缺,提高脱贫质量。坚持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双轮驱动”,对有劳动能力的对象按照每人1600元标准安排精准帮扶资金,推广“园区+基地+农户”模式,累计为70万低收入农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04亿元,有165万人通过产业就业等开发式措施实现稳定脱贫。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全省农村最低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20元;对既不符合条件又无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体,落实集体经济分红、社会组织定向帮扶、地方政府兜底等综合措施。全面落实重残、重病“单人保”制度,建立低保“缓退”机制,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人不少、一户不落”。
二、着力解决“三保障”突出问题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出台专项行动方案,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密集部署。举办“三保障”专题研究班,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强化数据比对和精准帮扶,合力推动“三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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