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组织在乡镇振兴中发挥作用的思考及建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镇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省、市妇联关于实施乡镇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在乡镇振兴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优势和妇女“半边天”作用,引领妇女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为乡镇振兴贡献巾帼力量。江华县妇联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乡镇妇联组织如何在乡镇振兴中发挥作用的专项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村妇联主席的履职能力不强。100%的村妇联主席被当选为村委会委员后由乡镇任命为计生专干兼妇联主席,主要职责是抓计划生育而非妇女工作。计生专干被定性为村“三头”之一,有相应的年终考核和工资补贴,而妇联主席只是虚职,不享受任何待遇,所以导致村级妇联主席抓妇女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工作滞后。
2.农村妇女投身乡镇振兴的积极性不高。农村大部分妇女对乡镇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认识不清,任务不明,角色定位不准。再者农村妇女被家庭琐事和孩子所累,没有心思和能力投入到乡镇振兴中来。
3.农村妇女就业创业增收的渠道不宽。从调查看,农村妇女就业增收的渠道主要是以传统产业为主,小微企业和乡镇旅游为辅。目前,我县在产业发展上还存在镇与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发展不均衡、有些小微企业对就业人员素质、年龄要求高的缺陷,导致农村妇女就业增收渠道不宽。
4.乡风文明氛围不浓。虽然我县多形式多举措开展了各类“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活动,农村乡风文明卓有成效,但是氛围还不浓。主要表现在深入开展
“平安家庭”、“好婆媳”、环境卫生等各类创评活动的内涵不丰富;宣传好家教好家风好家训等先进典型的面不广;创建文明村、文明户的力度还不够;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现象依然存在等等。
二、意见及建议
1.加大对乡镇妇联组织的支持保障力度。一要强化“妇女儿童之家”的服务功能,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咨询指导、救助帮扶、文体活动等各类妇女儿童群众欢迎和乐于参与的工作。二要落实乡镇妇联工作经费,解决村妇联主席报酬。把乡镇妇联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村妇联工作经费可从村级经费支付。落实村妇联主席工作适当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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