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意见的整改措施
针对中共*县委常委会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对全县有关部门提出的“有关职能部门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只流于形式,缺少技术性、业务性指导”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整改措施:
一、健全安监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制度。
在各种安全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整治督查工作中,相关负责人要根据工作性质和要求进行相应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或问题不能只下达整改通知书,还要协助指导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好整改措施,并全程监督落实整改,对企业提出来的问题要给予解答,不能表面检查就了事。
(二)实行工作督查制度。
局机关对企业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督促有关负责人按时、按质、按量把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做到专人专责,逐项落实。
(三)加大对全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监督、协调力度,力求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流于形式,加强技术性、业务性的指导和服务。
二、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充实安监业务技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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