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1)
一、认真组织协调
1.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及时向党组报告区委、区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重要案件情况。
3.协助党组年初进行工作部署,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
4.协助党组开展各股(室、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工作检查,研判态势,提出建议。
5.每年至少一次与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6.协调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
7.对上级巡视、检查中反馈问题,协助党组及时整改。
二、开展宣传教育
8.加强警示教育、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新提任和转任的股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
9.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
10.及时收集研判和处置涉纪涉腐网络舆情信息,协调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三、深化监督检查
11.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
12.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申纪律要求,组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和交叉互查,狠刹顶风违纪问题。
13.加强对用餐、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戒勉、述责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婚丧喜庆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各项纪律规定执行落实。
四、加强信访工作
14.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加强问题线索分析和管理,认真及时查处职责范围内信访举报问题,实现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防止跑风漏气和泄密情况发生。
五、加强责任追究
15.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纠正、早查处,及时采取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等措施,帮助党员干部认识问题改正错误。
16.对于违反党纪政纪需要追究责任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组织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17.对于典型问题、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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