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规定
为进一步健全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增强支部班子自身建设,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运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结合党校实际,对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提出如下规定:
一、召开时间和参加人员
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党支部领导成员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相互沟通思想,谈心通气,交换意见。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可以发言,对支部成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民主生活会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是艰苦奋斗、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的情况。四是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研,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是其他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全文约1221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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