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项目部(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集团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工程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在党的基层组织得以贯彻落实,根据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下原则:
1、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2、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
3、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经营生产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二章 项目部(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第三条 党组织的责任
1、统一领导项目部(指挥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定期研究、分析和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依据本规定,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具体制度和措施。
3、协助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处违纪案件。
第四条 项目经理(指挥长)、支部书记(党工委书记)的责任
1、对项目部(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所属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或重要领导责任。
2、党支部书记(党工委书记)对项目部(指挥部)班子及各部门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有责任向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织汇报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第五条 项目部(指挥部)副职对分管部门、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项目部(指挥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部门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三章 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内容
第七条 项目部应建立以下六项制度:
1、项目经理上岗宣誓制度。根据集团公司规定,项目部正式成立后,在首次员工大会上,项目经理要进行任职宣誓。党支部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
2、项目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及重要合同联签制度。
重大事项是指:工程分包、大宗材料采购、大型机械设备租赁、重要人员使用、大额资金使用、奖金分配等。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