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两会传达提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简称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简称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分别于20XX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和5月21日至5月27日在北京召开。
一、全国“两会”会议概况
(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XX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XX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XX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民法典草案;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补选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秘书长。
会议选举李斌为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秘书长。会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委员们一致赞成并支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决定。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共2151人,实到委员2043人。
二、全国“两会”精神
(一)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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