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专题询问的经验做法
一、XX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XX市人大常委会对专题询问的探索始于2011年,在7月29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向列席会议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专题询。为使专题询问制度化和规范化,2012年,XX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牵头起草了《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由于专题询问在当时还是探索阶段,部分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还有不同的意见,该办法未能正式出台。2014年,XX市人大常委会为推进常委会会议询问常态化和规范化,通过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XX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询问规则(试行)》,并于2015年和2016年在常委会会议上分别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的专题询问。各县市区除XX县上届开展过专题询问外,各县市区本届都没有开展专题询问。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1.精心选题,提前部署。在确定专题询问内容时,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大局、代表关注的重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由各委室在上报下一年度的重点工作时一并提出,提交主任会议充分讨论,每年选择一个议题作为专题询问内容,在年底之前确定下来,并列入工作要点,提交3月份的常委会上审议通过。
2.把好时间,积极准备。在专题询问的时间安排上,一般定在上7月或9月的常委会,避开年初上会准备不足和年终事情太多分散精力,以此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方案和调研视察。在制定方案上,3月底开始进行前期调研,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相互沟通衔接,确定专题询问工作重点,并制定详细的调研和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在人员安排上,举全机关之力,常委会领导全部参加,分别带队参加视察调研,并成立相应的后勤保障、文件起草等工作小组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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