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职责
常委会办公室在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人代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决议、决定,并负责督促检查。
二、负责人代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
四、负责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参观、调查等重要活动的秘书工作和具体组织服务工作。
五、负责组织或起草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文稿。
六、组织研究人大工作理论、政策;收集并反映基层人大工作情况;负责人大工作的宣传报导。
七、负责机关财务、人事、工资管理、公务接待和信访工作。
八、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一、负责制发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会议通知,以及往来公文的收发办理。
二、负责起草和编发常委会公报、主任会议纪要以及重要活动简报;起草常委会决议、决定、公报、大事记等重要文件和文稿。
三、负责常委会议、主任会议会务工作和文件、材料的准备、发送以及会议记录、安排记者采访等工作。
四、负责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决议、决定的督办反馈工作。
五、负责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常委会和办公室印章管理及日常公务接待工作。
七、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调查了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实施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供 调查报告。
二、负责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调查研究、理论探讨和宣传报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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