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
xx年,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区十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着力服务转型发展、保障民生改善、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打造最佳宜居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对xx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阳光政务(村务)”建设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安排在四月份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场建设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安排在四月份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广罗幔杨梅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安排在四月份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负责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估的报告。工作报告安排在六月份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安排在六月份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负责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安排在六月份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外贸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安排在十月份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8、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安排在十月份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负责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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