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
(一)根据工作实际,实行机关三室五委合署办公。即以办公室为主的后勤服务线,以调研室、农工委、财工委、教文委为主的综合材料与调查研究服务线,以代表委、法工委、信访室为主的代表与法制服务线。各委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安排,落实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委室、各工作岗位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对主任会议研究的工作事项,要在常委会分管主任或秘书长的协调下,齐心协力,分工协作,善始善终地完成任务,切实防止推诿扯皮,误时误事。
(三)坚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要树立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争创一流;办文办事雷厉风行,优质高效;要培养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工作人员因故外出,应向委室主任请假;委室主任外出应向常委会分管主任请假。请假两天以上,均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
(六)保持环境整洁。室内卫生由各委室负责清扫,公共卫生区按分工每天班前清扫,并注意随时保持清洁。每星期五下午进行公共卫生大扫除,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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